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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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有点偏,没有早餐,要出来吃,选择不多.附近没有大一点超市,不太方便.房间设施有点陈旧,马桶盖是坏的.
会员5911:好评
比较老了哈。电梯我是围着这栋楼找了半天,最后还是打电话才找到的。吃饭比较方便。其他没发现特别的。比附近的便宜。
会员9551:好评
卫生不干净也没有早餐.价格也偏高,如果你出得起多几十元,就去住国宾好.房间大、卫生干净、还有自助早餐就是房间没有电脑。